拟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以下类型考生须在上述时间报名:
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含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
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等,简称高职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学段(简称三二分段)考生;
6.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2026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简称五年一贯制)学生。
考生应先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广东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所在高中阶段学校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核。考生类型与所需报名材料清单见附2。
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报考条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集体办理报考手续。
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到市县招生指定的社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经初核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派发考生号。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纳入诚信体系严肃处理。
凭个人证件号码或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3),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中身份证号44开头的广东户籍考生如经报名系统核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采集考生相片,并缴纳报考费。上传的报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 2M,其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方便报名时上传。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 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见附4)进行。
广东省高考考生号采用10位编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普通类(物理),“2”代表普通类(历史),“3”代表体育类,“4”代表艺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士兵”类,“9”代表“3+证 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其中第六位为“9”的是随迁子女考生。每个考生只能有一个高考考生号。
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障(单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三二分段、依学考成绩录取、五年一贯制、消防救援(单招)属于单考单招类型,不参加夏季高考统考,采用考生属性为“6”的考生号报名。单考单招类考生如需参加统考或兼报其他科类考试,应使用相应属性的考生号报名。
根据教育部2021年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拟参加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参考2025年在粤招生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可查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发行的《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高校,了解目标高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实际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以《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更改,导致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办理更正手续。
提交申请时间为10月27至11月3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1月7日起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不另行通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
考生须保证本人具有报名资格且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4。
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原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12月1日10:00开始,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或者进入【广州本地宝】,点击发消息,切换到输入对话框,首页对话框输入并发送【教资】,即可获准考证打印入口。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遵照执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已注册报名参加2026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后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无须再次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注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
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不用进行注册的考生和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的考生,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缴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的方式和地点,由各地市招安排确定。原则上,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是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报名点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无法参加考试。
2.《报名登记表》等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后,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未认真校对而造成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须向县(区、市)招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汇总填表(见附件3)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大写拼音代替。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校对章)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3.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报名系统()考生端,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2022年7月份以后注册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考生端,选“忘记密码”—“重置登录密码”,凭手机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2022年7月份以后未注册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考生端,选“忘记密码”—“2022年7月以前学考找回密码”,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如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则须到原报名点或县、市招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4.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期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书面提交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审核,市招审核后应在12月5日前汇总报省考试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4—6。